补办条件:行政辖区内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坏需要补领或更换的。
3. 属于换领登记证书的,还需提交原机动车登记证书;
4.属于补、换领号牌、行驶证的,还需将未灭失、丢失或者损坏的部分交回;
5.如代理人代办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