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复核申请。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有疑义,可以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向上一级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2. 行政复议。如果对复核结果仍然不满意,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同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 行政诉讼。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满意,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调解协商。在交通事故处理过程中,可以通过调解协商的方式解决争议。这包括在交警队、保险公司等机构进行调解。
5. 自行协商。如果双方愿意,也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纠纷。
以上都是合法途径,具体选择哪种方式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