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以下情况之一,会被一次性扣除12分:
1.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2.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4.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
5.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最低速度限制的。
6.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7.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
8.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9.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使用过期、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10. 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11. 驾驶营运客车在高速公路车道内停车的。
12. 驾驶未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卫星定位装置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注册登记的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行为不仅会导致扣分,还可能面临罚款、吊销驾驶证甚至刑事责任等处罚。因此,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