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于小型面包车超员的处罚如下:
1.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2.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一次记6分; 3.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达50%以上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50%以上的,一次记12分; 4.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5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到50%的,一次记3分。
此外,还会被处以罚款,具体金额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