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从2012年开始,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四个节假日期间,全国高速公路对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具体的免费时间会根据每个节日的日期而有所不同。例如,春节期间的免费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六(公历的1月27日至31日和2月1日);清明节期间的免费时间为清明节当天(公历的4月4日);劳动节期间的免费时间为劳动节当天(公历的5月1日);国庆节期间的免费时间为国庆节前一天(公历的10月1日)至国庆节后一天(公历的10月7日)。
需要注意的是,免费时段是从节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到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