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车牌互换需要以下手续:
1. 车辆的所有权转移或赠与。这是互换车牌的前提条件,因为车牌是不能单独转让的,必须随着车辆的转移而转移。
2. 双方签订车辆所有权转移协议或者赠与协议。这个协议需要到公证处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3. 双方携带相关材料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材料包括:双方的身份证、车辆登记证书、购车发票、交强险保单等。
4. 车管所对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会出具新的车辆登记证书和行驶证,同时收回原车牌,为新车主核发新的车牌。
5. 新车主领取新的行驶证和车牌后,就可以将原来的旧车牌换到自己新购的车辆上了。
需要注意的是,互换车牌仅限于同一车主名下的两辆非营运性质的小型载客汽车,且使用性质必须是私家车,不能是营运车或出租车。此外,两辆车的号牌必须是原配的,不能是通过拍卖或其他途径获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