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京,限行尾号包含字母时,按照汉字\"零\"进行替代。例如,如果尾号是字母\"A\"或者\"B\",那么按照\"零\"进行处理,也就是相当于尾号是0和5的限行规定。
具体限行规则如下:
1. 自2020年6月1日至2021年4月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含临时号牌); 2. 自2021年4月5日至2021年7月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 3. 自2021年7月3日至2021年10月8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 4. 自2021年10月9日至2022年1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 5. 自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4月3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
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外省区市机动车以及货运汽车、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等,仍以车辆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作为限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