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从2012年开始,每年的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和国庆节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高速公路都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关于十一天高速免费的计算方式:以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如果驶离时间在免费时间段内,则不收取费用;反之则需要正常缴费。
例如,国庆节假期共7天(10月1日至10月7日),加上9月30日和10月8日这两天,共计10天。在这10天内,只要是7座及以下的小客车上高速,无论哪一天上路,只要是在这10天内下高速,都是免费的。如果在免费时间内上高速,但下高速时间超过了免费时间,那么就需要正常缴纳过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