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宁市,南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1.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携带身份证、购车发票或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口凭证等有效证明文件。
2.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年满16周岁以上,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3. 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获得产品强制性认证(CCC认证)。
4. 电动自行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号牌和行驶证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5. 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非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定,在指定的位置停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