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报废的车辆,首先需要到车管所办理相关手续。车主应携带行驶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填写《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提交车辆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所有权证明,以及机动车行驶证。
车管所会对车辆进行查验,确认车辆确实已达到报废标准后,会收回原行驶证和车牌,并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书》。然后,车主就可以按照当地的废旧车辆回收规定,将车辆交给有资质的回收公司进行回收和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车辆涉及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或违章记录未处理完毕的,是不能办理报废手续的。车主需要在处理完相关事务后再进行报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