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丢失了机动车登记证书(绿本)时,首先需要报警备案。然后按照以下步骤进行补办:
1. 到车管所或网上下载并填写《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表》; 2. 准备以下材料:车主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如果需要代理人办理);车辆照片两张;交强险凭证复印件; 3. 将以上材料提交给车管所; 4. 缴纳工本费; 5. 领取新的机动车登记证书。
如果在此过程中找到了原来的登记证书,那么原来的登记证书仍然有效,但应尽快将其交还给车管所,以便他们更新记录并收回已补发的登记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