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物价局关于制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价服〔2012〕265号文件规定:
一、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标准如下:
(一)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费为3100元/人; (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员培训费为3700元/人; (三)摩托车驾驶员培训费为1100元/人。
二、考试费和工本费按省物价部门核定标准执行。
所以,浙江科目四(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考试费是按照省物价部门的核定标准来收取的,具体费用可能会有所变动,建议向当地的驾校或车管所咨询最新的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