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车主本人亲自前往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 车辆号牌灭失、缺失或者损坏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2. 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
3. 车辆管理所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后,应当补发、换发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4. 补领、换领号牌期间,属于本规定第三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核发临时行驶车号牌;未悬挂号牌的上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直至补发、换发号牌为止。
5. 补领、换领号牌期间,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原机动车号牌交回。
6. 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的规定进行处罚。
所以,当您的车牌损坏时,您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到车管所申请换领新牌照,并按规定交回旧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