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需要。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第四十三条:“机动车所有人遗失、灭失或者被依法没收、注销、吊销、撤销登记的,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迁移、当事人姓名(单位名称)或者身份证明名称变更的,可以向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申请补领、换领机动车登记证书的,应当交验机动车,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申请书。车辆管理所自受理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或者发动机号码,制作、颁发或者更换机动车登记证书。” 因此,你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车管所办理:
1. 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 2. 个人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 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书,并按指纹; 4. 机动车行驶证; 5. 机动车的标准照片两张; 6. 缴纳相关费用。
费用方面,各地标准可能略有不同,但通常包括工本费、交通标识费等。具体金额请咨询当地车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