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可以。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中的相关规定:
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换发机动车驾驶证:
(一)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未处理完毕的; (二)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 (三)具有不能立即消除的交通安全隐患的; (四)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有记满12分记录的; (五)近6个月内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未负有责任的不予换证。
由此可见,只要你的驾驶证没有上述所列的问题,你就可以去当地的车管所或者指定的驾驶证换证地点进行换领新证的操作。在换领新证时,你需要提交一张近期的白底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以用于替换旧的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