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速上发生三车追尾事故,责任划分通常需要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
1. 若第一辆车突然刹车导致后面两车无法反应而发生追尾的,则第一辆车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 若第二辆车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而导致追尾的,那么第二辆车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3. 若第三辆车同样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而导致再次追尾的,那么第三辆车应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以上情况中,如果各车辆都有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如超速、酒驾等,则会综合考虑各行为对事故发生的影响程度来划分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的责任划分应以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