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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动车未上牌上路行驶处罚

最佳答案

1、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未在规定期限内申领临时标识的,以及过渡期满后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
2、驾驶未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对驾驶人处20元罚款。
3、已经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未悬挂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
4、伪造、变造或者使用其他电动自行车临时标识上道路行驶的,对临时标识予以收缴,对驾驶人处1000元罚款。
对于这些违法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先予扣留电动自行车,并通知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接受处理后,交管部门应当及时发还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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