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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在扣押车辆期间有无保管义务?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6 汽车
交警在扣押车辆期间是有保管义务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管是交警亲自保管,还是委托社会单位保管,都必须妥善保管好所扣车辆,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比如,如果因交警或其委托的第三方保管不善,导致车辆受到损害,车主有权要求赔偿。法律明确规定,执法扣留车辆是根本不允许收停车费的。交警暂扣车辆是正常执法行为,由扣车产生的费用属交警队正常执法支出,车主没有义务付费。
交警处理完违章后,应原封不动地将车交给车主。交警扣车有着严格的程序。车辆被扣押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车主并进行公告,如果 3 个月内车主仍未前来接受处理,车辆将被送交具有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
同时,在扣留机动车或非机动车时,必须当场出具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交警部门有权扣押车辆的情形主要包括:车辆涉嫌交通违法行为,像酒驾、超速、超载等;车辆涉嫌交通肇事,需要扣留车辆以调查取证;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年检或未办理相关手续;车辆被认定为盗抢车辆或涉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而且,交警部门在扣押车辆时,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并出具相应的扣押凭证。
总之,车主在车辆被扣押期间无需承担停车费用,如果被不知情收取,可投诉举报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