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皮卡车在哪些法规中被明确归类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6 汽车
皮卡车在交通法规中被归类为 9 座以下非运营性质的乘客运输车辆。
其法定报废期限通常为 15 年,但部分地区取消了 15 年报废制度,改为按 60 万公里废弃标准。
新皮卡前 6 年内每两年到车管所盖章一次,7 至 15 年内每年检验,15 年后每半年检验。年检不达标或超 60 万公里需报废。
9 座以下非运营小型载客汽车使用年限达 15 年且检验合格可延长使用年限,每年需 2 次定期检验,超 20 年从第 21 年起每年 4 次定期检验。
报废车辆应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相关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国家对符合淘汰的国三柴油车有补助,金额因地区而异。
在《道路交通管理机动车类型》中无“皮卡车”分类,新增多用途货车,之前上牌符合多用途货车特征的货车在行驶证中为轻型货车。
单排座皮卡因载货特征明显归入 8704 项下,双排座皮卡以载货重量和载客重量多少判断主要用途,载客重量超过载货重量归入 8703,未超过归入 8704。
载货重量计算公式为载客重量等于驾驶员重量加其他乘员重量,载货重量等于车辆总质量减整备质量减载客重量或最大载重重量减载客重量。
在道路使用方面,某些城市可能对皮卡设立禁行区域,尤其是中心城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