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车子报废补贴政策有哪些变化?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7 汽车
上海车子报废补贴政策有以下变化:
对于符合规定的个人消费者,在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标准有所调整。
具体来说,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乘用车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 2011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 年 6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应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上述《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应于本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其中,《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应由有资质的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开具。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 6:4 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 5:5 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 6:4 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 7:3 比例分担。地方负担的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根据 2023 年底各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保有量等情况,财政部向各省份预拨 70%补助资金,用于支持地方启动相关工作。
但请注意,实际补贴金额会根据车辆的具体型号、年份以及相关法规变化而有所不同,在申请报废补贴时,请务必确认车辆符合当前的补贴标准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