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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汽车报废的环保标准是什么?
- 来源:秀车网 2025-03-11 汽车
小型汽车报废的环保标准主要在于行驶里程。
非营运小型微型汽车没有使用年限限制,但行驶里程达 60 万公里时,国家会引导报废。超过 15 年且行驶里程未达 60 万公里的车辆,每年要检验两次,检验不合格会强制报废。
全新私家车若连续三次即连续六年未年检,会被强制报废。若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三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合格标志,也要强制报废。
经过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仍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私家车,应强制报废。经过修理调整后仍不符合在用车辆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相关要求的,同样应强制报废。
另外,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 30 万公里,重、中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累计行驶 40 万公里,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轿车累计行驶 50 万公里,其他车辆累计行驶 45 万公里会引导报废。
除 19 座以下出租车和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外,达到使用年限的客、货车辆,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检验性能符合规定的,可延缓报废,但延长期不得超过规定年限的一半。所有延长使用年限的车辆,都需按公安部规定增加检验次数,不符合国家有关汽车安全排放规定的应当强制报废。
总之,小型汽车报废标准主要依据行驶里程,同时兼顾车辆的检验情况和技术状况,以保障行车安全和环境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