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车先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 来源:秀车网 2025-04-11 汽车
会车先行是指在道路较窄两车相会时,有避让条件的车礼让无避让条件的车先行通过。
其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
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机动车遇相对方向来车时应当遵守多项规定。在有障碍的路段,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当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坡路,上坡的一方先行。不过,若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
在狭窄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
夜间会车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 150 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
会车先行的规定是为了保障交通安全,避免事故发生。比如在山路会车时,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这是出于安全考虑,靠山体一方碰到意外最多与山体碰刮,而不靠山体一方发生意外可能坠入山崖。
在狭窄道路会车,驾驶员应减速靠右行驶,并保持与其他车辆、行人的安全距离。
总之,会车先行的法律规定明确了各种具体情况,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文明礼让,确保行车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