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险理赔案例中如何确定事故责任?
- 来源:秀车网 2025-04-25 汽车
在汽车保险理赔案例中确定事故责任,以下这些情况 A 车通常要负全责。
比如 A 车开车门造成事故;B 车正常行驶,A 车追尾;A 车并线造成事故且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A 车逆向行驶。
在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如果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 B 先行,A 车负全责;在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 B 先行,A 车负全责;遇相对方向来车 B,左转弯车 A 未让直行车 B 先行,A 车负全责;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 A 未让左转弯车 B,A 车全责;绿灯亮时,转弯车 A 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 B 先行,A 车负全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 A 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A 车负全责;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 A 未让无障碍的一方 B 先行,A 车负全责;下坡车 A 未让上坡车 B 先行,A 车负全责;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近山体的一方 A 未作减速或停车等避让措施让对方 B 先行,A 车负全责;进入环行路口的车 A 未让已在路口内的 B 车先行,A 负全责;A 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车 B 的,A 车负全责。
事故责任认定还能复核,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有异议,当事人在接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 3 日内,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注意,签字只表示收到认定书的时间,不代表对内容认可。复核必须在 3 日内提出,超过期限一般不予受理,且复核只能有一次。若交警无法认定事故责任,会向事故双方出具《交通事故证明》,这种情况可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确定保险责任要先确定保险事故。在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方面,保险事故必须是被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的。保险公司在保险条款中会列明特定损害事件,如碰撞、倾覆、火灾、爆炸等,特定损失发生并造成保险车辆损失时,才构成保险责任。比如自燃损失险强调因车辆自身系统故障发生的燃烧,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强调货物从车上掉落造成第三人损失。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赔偿责任这样确定和划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有过错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按过错比例分担。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无过错,机动车一方承担;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责任;机动车一方无过错,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交通事故损失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车险理赔责任认定中,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要严格按时赶赴现场并处置。现场勘查记录复核无误,应让当事人或见证人在现场图上签名,与当事人预约事故处理时间。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可即行撤离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不撤离要保护好现场并报告公安机关。事后调查要依法进行,包括询(讯)问、痕迹提取检验等,必要时可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人相关证件,现场勘查要做到依法、及时、全面、准确。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听证,在查明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证据后依法作出责任认定,公布责任时召集各方当事人讲清理由与依据,告知当事人申请重新认定的权利和法律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