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大绿本即机动车登记证书,若不慎丢失,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申请时,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并提交身份证明。车辆管理所应当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损毁的登记证书,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时需准备的材料如下:
- 个人车辆: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 单位车辆:
- 营业执照原件; - 机动车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 - 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
机动车处于抵押状态的,需要车主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登记证书不可以异地办理,必须前往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个人车辆必须车主本人到场,单位车辆可以委托他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