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险都是车辆保险的基本组成部分。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并不意味着可以免除购买交强险的义务。交强险是强制性的,而第三者责任险则是自愿购买的附加险种。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它是中国政府为了控制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风险而强制要求购买的保险。它的主要作用是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为受害者提供基本的赔偿保障,减轻事故责任方的经济负担。
第三者责任险则是一种商业保险,主要用于弥补车主在交通事故中对第三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它的保额通常高于交强险的保额,可以为车主提供更全面的保障。但是,无论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多高,都不能抵消车主应承担的交强险赔偿责任。
因此,购买第三者责任险的同时,仍然需要购买交强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