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货车收费标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高速公路对安装并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ETC设备的车辆继续实行车辆通行费优惠。
1. 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行驶山东高速公路的2-6类货车及1类和7类货车(含ETC车辆和人工车道车辆)实施通行费85折优惠; 2. 自2020年1月1日起,对通行山东省高速公路的ETC车辆实行最低5%的通行费优惠; 所以,山东高速员工如果使用的是符合要求的ETC卡,那么他们所驾驶的车辆在通行高速公路时是可以享受到一定的优惠政策。但是,具体的优惠政策可能会因为不同的地区、不同的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的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