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未达20%的,罚款50元,记3分; 2.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罚款200元,记3分; 3. 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200元,记6分; 4. 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罚款200元,记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