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前车未停:如果前车没有停车或者突然变道,导致后车无法避让而发生追尾事故,那么责任应由前车承担。
2. 倒车追尾:如果后方车辆是倒车时与前方车辆发生追尾事故,那么责任由后方车辆承担。
3. 未保持安全距离:如果后方车辆在行驶过程中没有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应承担追尾事故的责任。
4. 前方车辆故障:如果前方车辆在行驶中突发故障,如爆胎、丢失驱动器等,导致车辆失去行驶能力而停车,此时发生的追尾事故则由后方车辆承担责任。
5. 高速公路匝道:在高速公路的出口或入口处的匝道,由于车速较慢,如后方车辆未能及时减速而导致追尾事故,责任由后方车辆承担。
6. 故意制造事故:如果前方车辆故意刹车、加速等故意行为造成追尾事故,那么责任应由前方车辆承担。
7. 恶劣天气:在雨雪天气、能见度低等恶劣条件下,因道路湿滑等原因导致的追尾事故,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交警判定责任。
8. 交通信号灯或标志不清:如果交通信号灯或交通标志不清楚,导致驾驶员误判而造成追尾事故,双方应协商解决,或由交警判定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