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有影响的。
在中国,电动车被划分为“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两种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以及虽有动力驱动装置但是最高设计车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而“机动车”则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自行车等,由动力驱动或者牵引,供上部乘用或者行驶的物品。
对于交通事故的判责来说,电动车的类型是非常重要的因素之一。如果电动车属于“非机动车”,那么其驾驶者需要遵守非机动车的道路通行规定,而在事故中承担的责任相对较小。然而,如果电动车被认定为“机动车”,那么其驾驶者就需要遵循机动车的通行规则,且需要在事故中承担较大的责任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