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特大交通事故及性质
- 来源:秀车网 2024-12-20 交通违章
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表面直接原因看,主要是超速行驶,疲劳驾驶,严重超载,违章超车,遇险处置不当,车辆制动性能等技术状况差等。但导致这些事故的主要原因,分析有以下几点:
一、运输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
多数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无章可循或有章不循,对挂靠车辆漏管失控,特别是挂靠货运车辆及其驾驶人员常年在外,游离于管控之外;对车主雇(聘)用驾驶人员安全培训和日常管理流于形式,也未按本单位员工进行管理;尤其是一些私营公司在安全管理上既无制度又无机构人员。
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缺失
主要体现在许可审批与日常监管分离,对运输企业的运输经营许可、客运线路审批等均由省辖市交通运管部门负责,但在审批过程中,既不征求所在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意见,也未对驾驶人员违章违法情况、企业安全状况、安全培训情况、车辆安全状况及其维护保养等作出明确的制度性规定;行业安全监管缺乏执行力,上下级监管机构存在沟通不够、工作推诿现象,形成安全监管盲区;运输过程的执法监督检查措施不力,从2008年以来发生的12起事故中不难看出,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只在重大节日、重要时段转发或者贯彻上级要求时,开展集中检查活动,对日常监督检查未作出安排;“逢车必查”的路面监管和源头管理受到限制,“打非治违”、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机制没有建立;执法工作中存在重检查轻整改,甚至以罚代管现象,如许平南“1·11”事故、南阳社旗“10·7”事故、晋城“2·25”事故等,都存在严重的以罚代管现象。
三、监测监控系统不发挥作用,技术监管不落实
在河南省近年发生的12起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中,有9起事故客车都安装有GPS监控定位系统,但几乎都未发挥作用。如有的企业只是通过GPS系统发现车辆违章违法行为后,按月向车主收取罚款,而不进行安全管理;有的单位则对监测监控情况无人值守;还有些司机故意将车上监测监控设备弄出毛病,使其不能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