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车辆报废补贴的标准如何确定?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6 汽车
梅州市车辆报废补贴的标准是这样确定的。
在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符合要求的乘用车新车,能享受补贴。
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
另外,根据个人消费者购买新车的含税价,分为三个档次进行补贴。
第一档,购车价格为 7 万元(含)至 15 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 3000 元/辆,燃油车补贴 2000 元/辆。
第二档,购车价格为 15 万元(含)至 25 万元(不含)的,购买新能源车补贴 5000 元/辆,燃油车补贴 4000 元/辆。
还有,不受欢迎的小型汽车补贴金额为 1500 元;被拒绝检查但仍可行驶的小型汽车,补贴金额为 1000 元。
购买新能源汽车的车主还能享受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新能源车实际售价的 10%至 20%不等。
私家车报废补贴为 5000 元,综合车辆品牌、型号和使用年限等,最高不超过 10000 元。
补贴申领流程方面,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及新车的相关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向补贴受理地提交补贴申请。
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申请时要填报个人身份信息、报废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新车的车辆识别代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 6:4 比例共担,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东部省份按 5:5 比例分担,中部省份按 6:4 比例分担,西部省份按 7:3 比例分担。地方负担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落实。
各地不得要求将报废汽车交售给指定企业,不得另行设定具有地域性、技术产品指向性的补贴目录或企业名单。各地还设立了汽车以旧换新电话咨询热线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