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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汽车补贴政策有哪些变化?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6 汽车
牡丹江汽车补贴政策有不少变化。
自 2024 年 9 月 21 日至 12 月 31 日,个人消费者置换新购车辆为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1.8 万元;置换新购车辆为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3 万元。拥有机动车驾驶执照并符合相关条件的消费者,均可申请汽车置换更新补贴。
乘用车指在公安交管部门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转让旧车、购买新车并注册登记须为同一个人。转让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本人名下的乘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取得有效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转让登记手续的车辆。新购车辆是指个人消费者在黑龙江省内购买燃油乘用车或新能源乘用车新车并取得有效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车辆。新能源乘用车包含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三类。同一辆新车只能享受一次补贴,消费者应于 2025 年 1 月 10 日前在中国银联“云闪付”App 中汽车置换更新补贴专区进行补贴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者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标准分别提高至 1.5 万元和 2 万元。对于已按此前标准发放的消费者补贴申请,将按照本通知明确的标准补齐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