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类型的汽车有特殊的强制报废条件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6 汽车
汽车强制报废条件因车型而异。
私家车行驶里程达 60 万公里,车管所会引导报废,只要能通过年检、符合排放标准就可继续开。
营运车辆有明确使用年限,比如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 8 年,公交客运类汽车 13 年,危险品运输车辆 10 年。
经修理和调整仍不符机动车安全技术国家标准,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或噪声不符国家标准,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 3 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检验合格标志,这些情况也会强制报废。
摩托车理论报废年限 13 年,各地可能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比如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 11 年。
私家车转为网约车等营运性质要根据营运车辆的运营年限报废,比如私家车开 5 年后转网约车使用年限约为 12 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严于规定的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或者摩托车使用年限,但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不得低于 6 年,正三轮摩托车不得低于 10 年,其他摩托车不得低于 11 年。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也有相应报废规定,比如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要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
轻、微型载货汽车(含越野型)和矿山作业专用车,累计行驶 30 万公里后轻型车需报废,中型车 40 万公里。
客车中,特大、大、中、轻、微型客车(含越野型)达 50 万公里需报废。
特殊类型车辆如出租汽车使用年限 8 年。
特殊情况如严重损坏、技术状况低劣或无配件来源的车辆,也将直接报废。
耗油量超标,超过出厂标准 15%,即使年份不足也会被强制报废。
排放标准不达标,即便经过修复仍超标的车辆也将面临报废。
对于部分特殊用途车辆,如吊车、消防车等,经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检验后,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适当延长使用年限,但必须遵守检验频率和安全排放规定。
对于已达报废标准但未报废的车辆,新标准发布后有 12 个月的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