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购车新政策在税收方面有哪些新规定?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7 汽车
上海市购车新政策在税收方面有不少新规定。
首先是新能源汽车,在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期间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特定目录实施管理,购置日期按照相关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可继续适用免征政策。2024 - 2025 年免征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 3 万元;2026 - 2027 年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 1.5 万元。符合要求的,依据购车人购置不含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时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载明的不含税价作为车辆购置税计税价格。在车辆生产环节,相关企业或经销商要在特定字段标注“是”。
除了新能源汽车,部分乘用车也有税收优惠。2022 年 6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购置的、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 30 万元的 2.0 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可减半征收。这期间购买的此类车,购置税全免。
外地人在上海购车,新能源汽车方面有规定。外地人购买需持有上海居住证,暂住证满两年且连续缴纳 1 年社保记录,在沪服役的现役军官和武警部队人员也可购买。同时,名下不能有在上海上牌的新能源汽车,要有驾驶证且前一年无不良交通安全行为,设有固定充电桩且个人征信良好。
个人用户申领新能源汽车专用牌照额度,需本人名下无使用本市专用牌照额度注册登记的新能源汽车,无非营业性客车额度证明,无使用非营业性客车额度注册登记的机动车(不含摩托车)。
单位用户方面,如果是本市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以及当前信用良好,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人数超过 5 人或申请之日前 1 年在本市连续缴纳税收的企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符合要求。
对于二手新能源汽车转让和变更,拟受让的车须在本市注册登记,受让人应具备与购置新车消费者相同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