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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逃逸的具体判定标准是什么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7 汽车
车辆逃逸的判定标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首先,要考察行为人是否明知自己造成了交通事故。这不能单纯依据行为人的供述,还要结合肇事当时的各种情况,比如时间、地点、路况,以及行为人所具备的知识和经验等,客观评判其是否明知。要是行为人根本不清楚自己引发了交通事故而驾车离开,那就不应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其次,看行为人是不是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意图,这里的法律追究,既包括刑事方面,也涵盖民事和行政方面。
再者,行为人在客观上有没有实施逃离现场的行为。只有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并且是在行为人接受事故处理机关首次处理之前的这段时间内的逃跑行为,才能算是“逃逸”。
具体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情形有:明知发生交通事故,行为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行为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在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的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未报案且无故离开医院;行为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但给伤者或家属留下假姓名、假地址、假联系方式后离开医院;行为人接受调查期间逃匿;行为人离开事故现场且不承认曾发生交通事故,但有证据证明应知道发生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方面,《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指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相关情形和罚责做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