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购车置换补贴政策会持续多久?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7 汽车
沈阳市购车置换补贴政策会持续到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不过,具体结束时间由各地自行确定,最晚年底前结束。
补贴对象是个人消费者,要在全国转让 2024 年 8 月 30 日前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旧乘用车,且在辽宁不含大连的汽车销售机构买乘用车新车,卖旧买新无先后顺序。
售卖旧车以二手车销售发票时间为准,买新车以机动车销售发票为准,都得在活动时间内,还得按规定完成新车注册登记,卖旧买新得是同一人,成功申报且要件齐全属实,同一新车不能同时享受国家和辽宁的相关补贴。
申请人在细则印发到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时期间通过辽事通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上传身份证、银行卡、旧车二手车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新车销售发票和机动车登记证书等照片。审核由市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公安、税务等进行,需完善资料的一次性告知,5 个工作日内补正。符合条件的由市级商务和财政部门发放补贴。
广大消费者、汽车销售企业应注意,我市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 9:00 时起在“辽事通”平台继续开展辽宁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报,增加补贴资金 1 亿元,额度用完活动即止,具体金额变化可通过“辽事通”平台查询。2024 年 11 月 24 日至 12 月 8 日期间未能上报申报材料或申报材料被退回的车主可以继续在平台申报。活动具体规则请查询辽宁省商务厅在官方网站公布的《辽宁省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
如有疑问请咨询热线电话,22722492、22722930、22724600,热线接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1:30,下午 13:00-17:00。
此外,还有国家的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自 2024 年 4 月 24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 2018 年 4 月 30 日前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补贴标准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 2 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 1.5 万元。申报时间所需申报材料开具时间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4 时,申报时间截至 2025 年 1 月 10 日 24 时。申报方式为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的个人消费者,可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微信、支付宝搜索“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写申请信息。申报材料包括车主个人身份信息,需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照片或扫描件;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原件照片或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