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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新规实施后对交通执法有何新要求?
- 来源:秀车网 2025-03-07 汽车
醉驾新规实施后,对交通执法提出了一些新要求。
首先是明确了“道路”的认定。按照规定,“道路”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像广场、公共停车场等,而居民小区、学校校园、机关企事业单位内等不允许机动车自由通行的通道及专用停车场不算。
其次,改变了“一律入罪”的传统。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若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可不认为是犯罪,不予立案。
《意见》还明确了一些具体驾驶场景,可认定为情节轻微而不起诉。例如,醉驾具有某些情形,且不具有特定情形的,可以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
新规还规定了因酒驾、醉驾曾受过处罚等15种从重情节,一般不适用缓刑的10种情形。对于存在发生交通事故、行为危险性大以及主观恶性深等情形的,会从重处理。
对醉驾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并从严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罚更重。
总之,醉驾新规实施后,交通执法更加科学、合理、规范,既严格又人性化,更好地维护了道路交通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